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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是如何影响家庭收益的? [收藏此页]


所有婚外性行为都对家庭福利造成巨大的损害——寻欢猎艳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钱色交易行为,它在当事人妻子蒙受精神损害的同时,还降低了家庭整体收益和整个家族的福利,并导致社会总体福利的下降。
不知道有多少人曾读过一本名叫《支离破碎》的小说,作者在书中比较准确的刻画了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为了满足“内急”所付出的代价:他们一次次为寻欢作乐而“出动”了,去夜总会,去酒吧,去迪厅,然后通过主动搭讪、请喝酒、为某些身份暧昧的女人“买单”,以期达到把她们带回家风流一夜的愿望。但在他们付出大量金钱和时间以后,十有八九却未能“得手”:那些身份暧昧的女人在狠宰他们一刀后无不都全身而退,以至于让他们屡屡乘兴而去,却空空的败兴而归。可越是这样,反而越激励这几个男人“打野食”的欲望。结果,在浪掷了大浪时间和钞票后,她们却始终没有什么收获——因为这些伪君子们还不想用钱购买三陪女的性服务,他们想用适当的钞票和语言魅力与那些“良家女子”发生一夜情,却均以失败告终。
我想通过这个小说情节来说明这样一个规律性现象:如果说婚姻关系为婚姻市场的交易行为遮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的话,那么所有婚姻以外的非法性行为则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钱色交易。
男女在婚姻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之所以被世人所接受,是因为婚姻关系是两情相悦的男女一次性投资的行为。夫妻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不仅有着共同目标,而且还需要共同抚养感情的结晶,这一切都是夫妻因共同利益而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地为提升家庭福利而齐心协力得奋斗着。而婚外性行为则是已婚丈夫们寻求婚外性刺激的结果,他们和情人或二奶之间既没有长远目标,又缺乏孩子作为感情纽带的连结,这就使所有形式的婚外情都构成了钱色交易的关系,即丈夫们只有在付出一定的代价后,才能获得婚外偷情的刺激。由此可见,不管什么形式的婚外情,双方当事人都是一种临时交易的关系:一方付出适当的钞票或有形商品,一方则出售她们的身体和性。而当男人们无钱可付的时候,那些曾“一见钟情”的情人或二奶们也就像水汽一样在阳光下蒸发了。
在今天的中国都市里,婚外情现象不但日益泛滥成灾化,而且还构成了一种病态的社会风尚诱导着更多的丈夫以前赴后继的精神挤入这支偷鸡摸狗的队伍中,并以此作为证明他们“能力”或“魅力”的象征。在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和有钱人那里,竞相攀比情人数量和质量(天姿国色)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但有一点则是肯定的:所有的婚外性行为无疑都为当事人的家庭和家族利益造成或轻或重的损害。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分析帮助人们澄清这个问题,并对天上没有白掉馅饼这一理论作出深刻的认知:

婚外性行为所造成的“肥水外流”容易让当事人为情而陷入贫困状态

由于婚外性刺激——不管是固定情人、二奶关系和逢场作戏抑或是嫖娼行为——完全是钱色交易行为,所以只要偷情者不愿放弃寻欢猎艳的刺激,那么他们就得源源不断地向他们的“钟点情人”们输送钞票或通过不断馈赠来购买对方的性服务。其规律是:有支付能力的男人会成瘾化的“偷”下去,而没有支付能力的丈夫们,只能在手头有点闲钱的时候偶尔“偷”上一回感受一下偷情的刺激,但这两种情况都大大削弱了家庭受益,导致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的持续下降。
哈尔滨有个开小商店的中年人,因厌倦“黄脸婆”妻子而把赚到手的那点利润都用来找临时情人身上,后来妻子因他长期不往家交生活费而离了婚,这反而更促使这个个体户肆无禅忌地嫖娼纳妓了,在商店利润不足以支付性消费的时候,他便把应该付给供货商的钱截留下来用在玩女人身上,在丧失进货渠道并被债主屡屡堵在家里索债后,他索性把铺子盘给了别人,然后就拿上这笔钱去泡情人,两三个月后就把这笔钱挥霍一空,以至于连应该由他负责的女儿的学费都无钱可交。在这种情况他便到亲朋好友家行骗,然后把骗来的钱都用在嫖娼上,以至于在穷困潦倒时不得不铤而走险去行窃,结果被抓住了并判了刑。后来有记者问他,为什么在这么一把年龄上还要为了寻欢作乐而毁了一个好好的家庭?这个年近50的男人感慨地说,他已经在偷鸡摸狗的刺激中成瘾化(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其行为可能是一种强迫症状,通过心理治疗通常是可以治愈的)而无力自拔了,他可以在别的方面省吃俭用,但如果两三天不和陌生女人做苟合之事,他就像丢了魂似的,什么也做不了。
我们可以想象出,在上诉这个婚外性行为的案例中,当事人为寻求感官刺激所付出的钱原本是他们用来养家糊口的一部分生活费,是改善家庭成员生存待遇的钱,它里面应该包括孩子的教育费,可他在风流过程中不但让自己沦为一贫如洗的穷人,而且是成倍的降低了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并连带损害了妻儿的心身健康,又连带降低了他们父母和亲属的福利水平,让他们从此生活在耻辱的阴影下,一个原本应该是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于一旦。
我们还可以想象出,当这个过把瘾的中年人刑满释放后,他的晚年将是多么凄惨!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如他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们在目睹他的遭遇后又是多么痛苦啊!在他重新回到社会却没有任何收入的背景下,他的妻子(或前妻)和孩子以及他的亲属们只能从有限的生活费中挤出一点钱来接济他。在他丧失工作能力后,他只能依赖与孩子的供养,可当年他却因婚外情而影响了孩子的教育,并让孩子在社会上为这个不争气的流氓父亲承担着受人歧视的耻辱,在这种背景下,不要说他的孩子恐怕没有能力让他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且他十有八九会断绝与这个父亲的关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这个当事人又将如何解决他的晚年生活呢?
事实上,自中国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中国社会究竟有多少患有“暴富失魂症”的已婚男人们把千辛万苦赚来的钱都用在了“片刻销魂”过程中了,并为此落了个倾家荡产万劫不复的凄惨地步?有多少丈夫为了偷情刺激而使家庭沦为贫困的边缘?
北京有位曾颇有名气的书商,他早在九十年代初曾以一部纪实作品而净赚了五六百万元的利润,这位据说是曾读了一年大学因打架斗殴而被劳教过的中年男人,在一夜暴富后,马上就过起了“夜夜做新郎”的奢侈生活。为了争取“销魂”的自由,他拿出一百万资产作为离婚条件打发了结发妻子(他没有孩子),从此过起了身边不断换“小姐”的滋润日子,他甚至没有拿出一块钱为自己买一套安身立命的房子,或置办一点固定资产作为将来的退路。业内人士都知道,绝大多数书商在其一生中都碰不上凭一本书就能赚百万利润的好运气,可这个“爆发失魂症”者却以活了今天没明天的“来不及”思想而夜夜沉浸在小姐环绕的醉生梦死中。结果,随着图书市场的萎缩,这位曾在书界显赫一时的千万富翁在短短几年中便一路坐吃山空下来。直到两年前,在他预感事情不妙时,才略微收敛一下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娶了一位外地考入北京某大学的女孩子为妻,想从此金盆洗手好好过日子。
可那是他却刹不住兵败如山倒的颓势了,因为他再也没有碰上那样的好运气了。他虽然一直在不断地出书,但收益与消耗比例却严重倒挂。在随后的几年里他不得不先后把几辆轿车都卖掉用于资金周转。可坐吃山空的趋势却让他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中:越是没钱就越不敢轻易出书,可出书越少,东山再起的概率就越少,以至于他在借了几十万高利贷而无力尝还后,不得不退掉原先二百多平米的租屋,另租了一套二居室栖身,不得不换掉手机以逃避债主们的“骚扰”。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他甚至不得不中止了对养老费的投保并把已经累计存入保险公司的十几万块钱都拿了回来,但这一切仍然无法阻止他向贫困深渊坠落的速度,以至于早在半年前他就沦落到要花上一笔差旅费到外地向某位作者讨回他曾预交的几千元订金的凄惨地步。最要命的是,多年的放纵无度给他留下了一身病,在他要求这个书商给他写收条时,这位刚过不惑之年的中年汉子不但提笔忘字,而且手一直在发抖,那时他才发现这个曾让钱“烧”的不可一世的书商已经衰老得相当厉害了。这位作者感慨的说,这个人完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废人,因为他已经没有任何翻身的资本了。我们可以想象出,这位年过40,既无房子又无生活来源的男人的未来岁月会是什么样子——他本人的身体现状无法让他从事自食其力的劳动了,而他下面还有一个严重患病一直靠他资助的弟弟。对这样一个既无生存技能且无家可归的中年人来说,如果他那位年轻的妻子因丧失对他的信念而离开他的话,他要么沦为乞丐,要么因绝望而自杀。
婚外性消费不但会让当事人穷困潦倒,而且还经常发生“死人的现象”:3年前青岛发生过这样一个婚外情事件:一个从民航退下来的老干部在一次户外跳舞时,认识了一个30多岁离婚的下岗女工,两人“一见钟情”,交往几次就有了两性关系。后来这个女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借此向老干部索要50万“精神赔偿费”,否则就到他单位和家里公开这一丑闻。这位已近60岁的老情人吓坏了,他在被逼无奈之下只好背着妻子东挪西凑弄到了15万元,亲自给她送上门。但这位女工却见钱眼开,非要50万不可,否则就要去告他强奸罪,老头一时气急败坏,就把她给掐死了,然后只身潜逃到江苏某市,在过了十几天流浪生活以后,因身体不支而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了,后来他被判了死缓。
其实大多数人都能从身边某个人从一夜发家到短期衰败过程中看到色情消费对一个家庭的毁灭性打击:那些凭投机取巧或埋头苦干而一夜致富的人只要一涉及到婚外偷情,十有八九就会在短期内从富人再度沦为贫困的行列,甚至更惨!因为这些人不具有像史玉柱东山再起的资源,即这些为色情消费而倾家荡产的人基本上都没有生存技能,他们一旦坠入贫困,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最要命的是,多年的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还让他们变成了一个无法再从底层做起的人,我们可以想象出,当一个丈夫和父亲因婚外性消费而沦为穷人后,他的妻儿又怎么能避免连带贫困的结局呢?
我们的父辈总是告诫我们,一个人一旦沾染上吃喝嫖赌中的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家庭破产和妻离子散,究其原因是因为上述嗜好容易让人一夜成瘾化。当事人如果没有坚定的毅力是很难从“抽(吸毒)、赌、嫖、喝(酗酒成性)”中自拔的——大多数偷情者一旦体验到婚外感官刺激就会一夜成瘾化: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喜欢做违背传统道德的、不被别人发现的“禁忌行为”,特别是在男女关系方面。偷情之所以能够让人感到刺激,它里面包含了一种私自闯入的兴奋感,同时也有一种深刻的好奇感,再加上由于偷情方式注定了双方不能像夫妻生活那样具有全天候满足对方性欲望的功能,它反而给当事人形成了一种“小别如新婚”的审美距离,这使当事人与情人的每次见面都变成了一次人生狂欢仪式,这也是诱惑越来越多心灵寂寞者跻身于“情人现象”大军中的原因。

婚外情所导致的“外遇效应”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心身健康和事业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只看到了猎艳者们在表面上的洋洋得意、肆意炫耀的那一面,却不知道大多数婚外性消费者在私下里为了一个情字而像个永动机似的狂奔不停的尴尬处境:几乎每个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性刺激的丈夫们,都要为了那“片刻销魂”而付出外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有一位有婚外通奸行为的中年男人曾说他每次在和情人约会后,回到家中一看到妻子和女儿就有一种深刻的负罪感。每当在他进门后,在妻子一边为他换拖鞋接衣服一边用疼爱的表情问他累不累,并张罗着给他端茶递水时,他心里就有一种犯罪的感觉。所以他每次在和情人幽会回来后都不敢直视妻子和女儿的眼睛。为了弥补这份内疚,他牢牢记住妻子和女儿的生日以及所有可以纪念的节日。比如在情人节那天他会送给妻子一个意外惊喜,在母亲节那天会请妻子出去吃饭以感谢她为抚养孩子所做出的努力。包括他每次为情人花一千块,就要为妻子花一千五百块——妻子毕竟为他生儿育女和料理家务并独自带大孩子,这是情人无法媲美的;当他请了情人吃了顿海鲜后,他又会寻找某个借口请老婆孩子吃一顿海鲜,而且在档次上还要超过前者;在他陪情人外出旅游一次后,他也要想法设法带老婆孩子外出一次,而且要走的更远一些,花销更大一些;他如果在周六晚上陪情人度过了一个狂欢节,那么他可能就在周日晚上陪老婆孩子去逛商场或是去看一场大片——他只有在作出上诉这一切后才会觉得心理平衡一些,才能在妻子身边睡得着觉。
可让他最为头痛的则是性生活问题。因为一个年过40的中年人,他本来就没有很高的欲望,平时他一个星期左右才和妻子过一次性生活,但每次在和情人做完这种事后,他就没有情绪去动妻子了,尤其是在情人的年龄和貌相都远优于妻子,这就更让他丧失了对妻子的“性趣”。为避免尴尬,只要晚上他没有应酬,他在上床前就尽量“找点事做”。一般情况下他会待在书房里装作整理文件的样子呆在电脑前,或是看英、意、德几个国家的超级联赛,每次在妻子入睡后他才上床。而当每次在不得不和妻子过性生活时,他都担心自己会出现阳痿现象,更怕在做爱高潮时会不小心喊出那个情人的名字。何况还有个避孕套存放的问题:他既不好意思到保健品店购买,又不敢从家里拿——他怕妻子会发现,而对方又是个未婚者,她和父母住在一起,她总不能在包里放上一沓避孕套吧。就是因为这个他后来不得不上网给情人租了一套房子以便约会,这笔钱是他瞒着妻子截留下来的“私房钱”,这又导致了他在经济上捉襟见肘的窘迫。为了平衡妻子和情人在经济上的开销,他不得不加班加点工作、不得不自己节衣缩食苦自己,甚至还要经常向亲朋好友借。
这个男人叹息一声说,他整天就被这件偷鸡摸狗的事给纠缠着,他整天提心吊胆怕东窗事发妻子会到单位哭闹,平时偶尔和情人在外边吃饭也要到那些地角偏僻的饭馆以免被熟人发现。为了避免这种意外的发生,每次在外边约会他都得把所有的细节考虑周到:从吃饭的地点、约会的时间、座位的朝向、回家的时间、万一碰到熟人如何介绍他和情人的关系、何时给妻子打电话告诉她今晚有应酬、回家后看妻子的眼神以及说话的语气——既不能冷漠,又不能太热情、在什么借口下可以给妻子和女儿送礼物和买什么样的礼物——既不能太贵,也不能送的太频繁,否则妻子便会起疑心:结婚这么多年你怎么突然变得浪漫起来了?
他脑子一天到晚就被这些琐事给占得满满的,甚至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而做这一切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得到偶尔片刻销魂的快乐。他说他一直想在这两个女人之间做出决断:要么离婚再婚,从此结束这种偷鸡摸狗的生活;要么放弃情人重新做一个恪守道德的好丈夫,结束眼下这种尴尬的双重生活。可想来想去他又无法做出选择:他既不舍得放弃偷情的刺激,又不愿和妻子离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可眼下这种角色却让他的身心极度疲惫,何况那个女孩子也在不断地催他有个明确态度。他说他恐怕撑不了多久了,要么他主动放弃,要么那个女孩子离他而去,但这样的结果最终又会让他无法解脱负罪感。
我想,大多数的婚外通奸者恐怕都有着类似的左右为难和尴尬处境——一个男人要在两个女人之间来回穿梭,而且要通过馈赠、讨好和违心话来平衡双方的关系,这一表面上让外人羡慕的、同时驾驭两个女人并相安无事的关系又怎么不让偷情者身心疲惫呢?何况那些已婚丈夫们并不是为处理两个女人的关系而活着的,他还要挣钱养家和赡养情人。为了赚钱事务他要处理好上下级关系、社会关系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他要在每个节假日前反复思考着给两个女人买什么东西而且不让自己心存内疚感……
在现实生活中,众多的偷情者们为了获得那片刻的销魂感而如履浮冰的在两个女人之间走着钢丝,为了这份一个星期左右才上一次床的偷情刺激,他们要付出额外多花钱、多说话、多打电话、多费时间和与情人见面后的台词、在妻子面前如何编造谎言、如何在儿女面前问心无愧、如何消除道德拷问、如何在两个女人中周旋且做到天衣无缝、如何在让情人满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保持家庭原有的生活水平的代价。为了这份偷情他们不得不像古希腊神话中的那个被宙斯惩罚的西西弗斯一样,一遍遍地推着石头上山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得不把一个成熟男人的精力、时间和才智都挥霍在寻求刺激之前的过程中了。这样的奔跑与消耗不仅损害了他们的健康,还严重影响了他们对事业的专注和创造力,最终导致个人收益的下降并连累整个家庭的福利待遇。
偷情之所以让当事人感到身心疲惫,究其原因是因为情人不像三陪女那样是一次性的买卖关系,情人是介于三陪和妻子之间的边缘角色:她们在性行为上具有变相向情人出售身体的特点,但她们又有像向妻子那样较为固定的关系。可这样的边缘角色恰恰对偷情者构成了一个甜蜜的“情人陷阱”:情人既不像三陪女那样让偷情者在买断一夜风流后无需对她们负有道义责任,也不像妻子那样毫无代价的与丈夫上床而不必为丈夫付出什么代价。情人恰恰在这两个区域中都呈现着“事麻儿”角色:她们即需要情人为她们付出一定的金钱或物质,同时又不像妻子那样无偿地、随时地与丈夫上床。这种情况与大多数男人想要的那种情人角色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他们希望情人最好具有如下特征:年轻漂亮且温柔贤惠,无需为她们消费,而且能召之即来的与他们上床,在结束后挥挥手不带走一片白云般的从他们眼前蒸发掉。
可人世间有多少婚外偷情者能得到这样一个“不赚白不赚”情人呢?有多少偷情者在结束“片刻销魂”后又陷入了苦苦的人性挣扎的深渊中呢?

婚外性刺激容易让偷情者付出离婚的惨重代价并严重损害孩子的心理健康

例一:
有一位离婚女性再给一份媒体的来稿中这样写道,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曾经琴瑟共鸣,相知相爱,是许多人羡慕的朋友式夫妻。然而随着事业的小有成就和地位升迁,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她的女儿却总是在家里唱着我要找我爸爸,没找到,若你见到他就劝他回家……
但丈夫一直在骗她说他工作太忙应酬太多,而妻子信以为真,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和家务劳动的担子。她为了不让无尽的等待和期盼折磨女儿那幼嫰的心灵,就用音乐、儿歌、故事、游戏来充实女儿的生活,一边把爸爸对她点点滴滴的付出编成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滋润她,以避免因缺少父亲的身影而对女儿心身的伤害。在这位母亲精心营造的充满欢歌笑语、温馨爱意的氛围中,女儿长得聪明活泼、人见人爱。
直到有一天,上班时间她偶然回家,却怎么也打不开从里面反锁的家门……
五雷轰顶和五内俱焚,她的人生信念轰然垮塌,她曾经想用刀片割腕自杀(妻子一旦发现丈夫外遇而就习惯性割腕自杀似乎已成为中国病态婚姻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值得为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死吗!),但因为想到女儿的未来而不忍心下手,于是,她便装成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她默默接受了丈夫的解释和道歉,女儿也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但她的沉默和宽容反而却使丈夫有恃无恐,后来干脆和一个女人在外面公开同居了。而这位“伟大”的母亲宁肯让这个家名存实亡,也不愿通过离婚来伤害女儿。于是她一边不露痕迹地与丈夫分居,一边一如既往地与他通电话,谈笑风生,并经常向女儿讲述爸爸如何爱她疼她,如何为了她而远走他乡去奔波劳碌。在丈夫难得“回家”的日子,她们仍像恩爱夫妻一样吃饭、聊天、逛街、郊游。看着小鹿一样欢快蹦跳的女儿,她滴血的心得到阵阵快慰。
在这位母亲用爱心编织的虚幻之网中,女儿渐渐长大,进了中学。她的天真纯洁、聪慧善良、无忧无虑使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幸福如天使。但女儿却在一篇作文中写道,爸爸,也许你这是想让我住上豪华别墅,开上高档轿车,读上贵族学校,然而这些都比不上你陪我上一次公园来的珍贵……这位女性就这样与丈夫分居了12年却一直没有离婚,她独自忍受了12年的灵肉煎熬,只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在文章中最后说,为了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她嚼碎牙齿往肚子咽,虽然她付出了从30到42岁的宝贵年华,虽然她忍受了难以言说的累累伤痛,但她无怨无悔。虽然,她做的一切不可能弥补失去完整家庭对女儿的伤害,她对女儿的爱也不能代替他所渴求的父爱,但至少,我没有让她在父母的争斗吵骂中惊恐不安地度过童年,没有让她幼小的心灵因为恐惧仇恨而扭曲变形,没有让她因为家庭的不幸而自惭形秽。为此,为这12年的强颜欢笑,12年的灵肉挣扎,都值了!
这样的文章不知会让多少读者的心在流血——我们是为这个女人的行为而流血!一个女人为了让女儿获得一个健康的身心,就把她最好的12年岁月用于为婚外通奸的男人陪葬,然后还说这是值得的,这值得吗?不,这不值得!表面上她通过12年的牺牲保持了一个家庭的完整性,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她女儿在作文中的那句话感受到这个母亲的失败,一个父亲连续12年“缺席”的完整家庭生活,其实还远不如让孩子与母亲过这明明白白的单亲生活更能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它至少能够避免由母亲的欺骗和父亲的虚伪给女儿的心灵所造成的伤害,因为每个稍具正常思维的人都会设身处地的联想到,当那位少女听完母亲的真相陈述后,其心灵所受到的打击是我们外人所难以想象的,因为它在一瞬间击碎了保留在女儿幻想中对父亲的所有美好印象,迫使女儿在一个神话破灭后不得不直面人性的虚伪与黑暗,我相信这个事件会从此改变她看待人世万物的心态,甚至,会给她留下严重的心理障碍——这个偷鸡摸狗的无耻丈夫不仅毁了一个家庭,而且还让妻子为他的风流艳事牺牲了一生的幸福,我无法理解这位受过高等教育的丈夫居然能在长达12年的非法同居生活中做到问心无愧?
例二:
在中国西南某县有个叫洋洋的女孩子,他的父亲是该县的副县长,母亲是一家公司的经理,经常出差。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当母亲不在家,一位漂亮女人就开始在洋洋家里自由出入,有时晚自习回家,洋洋便看见那个女人和爸爸坐在一起肩挨肩的小声说笑着,一直到她入睡了还不离去。
去年5月的一个晚上,16岁的洋洋躺在床上很久没有入睡。妈妈出差了,爸爸正和那个女人在客厅里看电视。那个女人邪乎乎的笑声隐隐传来。处于一种她自己也说不上来的心理,洋洋悄悄下了床,偷偷打开门,穿过父母的卧室,来到客厅门外,从门缝里往外看。洋洋像遭到了雷击一般,看到了她未曾看过的情景——他父亲正和那个女人赤身裸体地在沙发上翻滚。她连忙捂住眼睛装过身去,回到自己的房间。她觉得心跳加快,血往上涌。她又禁不住走到客厅门外,再一次从门缝里仔细窥视着……
从那以后,洋洋每晚一上床就想起那个情景,久久不能入睡。曾以全校第一名考上县城最好中学的她,学习成绩竟一落千丈。
7月初一个晚上,洋洋百无聊赖地来到县中心广场玩耍。看见一对对男女在灯影里漫步,她更加觉得孤独和无聊。这时,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头一看,是高三她认识的一位男生。洋洋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她主动把这位男生领回家。她从父亲的抽屉里取出一盒黄色录像带,塞进录像机里。接着,她就与那个男生重复了一遍那天晚上她所看到的父亲与那个女人所“表演”的情景。(后来在深圳,洋洋在对一位记者讲述她的遭遇而回忆到这一段往事时,她说她很久就想学着爸爸和那个女人那样玩玩了……)
1998年7月7日,洋洋参加高考。她胡乱在试卷上答上一通,便匆匆交卷,然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到10公里外的一个山洞里“逍遥”了一通。8月,高考成绩下来,她总共才得了120分。那位副县长父亲为此大发雷霆,还动手打了洋洋。但洋洋没吭声,扭头便离开了家。
一个深夜,喝的醉醺醺的洋洋被两个男人扶出酒吧,塞进一辆出租车。出租车驶到江边,洋洋被两个男人搀到一艘货船上强暴了。此后,洋洋随船到了岳阳,成了那两个男人泄欲得工具。一个月以后,报上和电视上陆续出现了寻找洋洋的启示。两个男人扔给洋洋600元钱,要她回家。她没有回家,而是乘火车南下,到了潮州市,在一家宾馆里开始了卖淫生涯,还很快学会了吸毒。去年10月,她和一个姐妹有一起到了深圳在夜总会里做起同样的营生。
12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洋洋正在和姐妹们闲聊,听见老板叫她的化名。她想,又要去“陪”客 了。她走到包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嫖客不是别人,而是那位副县长,她的父亲!洋洋一见,马上谎称上厕所,趁人不注意溜到了街上    。从此她再也没有回那家夜总会……
今年春天,某报社记者在深圳郊外一间收容所里见到了洋洋——她扯破自己的上衣,又用力抓扯自己的头发。她的裤袜上沾着患淋病流出来的浓液,满是黄黄的污浊斑块。她满脸眼泪鼻涕,哀声叫道:“给我一点,给我一点,给我吸一点吧……” 
一个曾经鲜艳的花朵就这样彻底凋谢了。
       
例三:
在四川某县,有位农业局长与他手下一个少妇私通,为了满足这个少妇的欲望,他从一个廉官变成了一个捞钱能手。后来在一次通奸时被这位少妇的丈夫带了个正着,这位局长不得不为对方写下一份通奸经历并付给对方一大笔钱,为了还清因通奸借下的债务,他又大肆受贿。结果,那位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仍然觉得太吃亏,有一次他到这位局长家里敲诈时偶尔碰上局长那位在成都读大学的女儿,他马上就动了淫念,他要求局长“创造”一个让他和其女儿“在一起”的机会,否则就把他的丑闻上告纪委。这位局长为了保住他的乌纱帽,居然答应了这个罪恶要求,在一天晚上故意给女儿水杯里下了安眠药,在女儿昏睡过去后,他打开门放进那条色狼,他自己则躲了出去,这位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这样被奸淫了。在她醒过来知道事情真相后,她一下子就“疯了”,从此变成了一个精神分裂者,而局长妻子在知道真相后,在羞愤之时上吊自杀了,而这位局长也以受贿罪被检察院逮捕了,一个原本和谐的家庭就这样家破人亡了。
我们看到,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便进入了一个持续离婚高潮的时代:每年有130万多对男女进入了婚姻,但每年也有110万对夫妻走向离异,而由丈夫不忠所导致的离婚率则始终排在第一位,而离婚的最大受害者并不是当事人,而是他们的孩子——不管是父母的争吵还是冷漠的家庭气氛,还是在父母离异后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这都会影响孩子的心身健康和福利待遇,比如,社会学家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已经证实,父母离异普遍让孩子在同学或同龄孩子面前有一种抬不起头的自卑感,自卑的直接后果则导致孩子们学习成绩下降,如果社会和家庭缺乏正确疏导力量,则很容易导致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孩子因自卑和学习不好而破罐子破摔的转化成为“问题少年”,而一个少年如果因为父母离异而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他们就将陷入恶性贫困的怪圈中无力自拔了,如果某些离异家庭的孩子沦为这样的结局,我相信他们的父母会因此而永远生活在内疚与负罪的地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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